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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投入公關領域的工作後,才發現真正所謂的關係,還真是挺複雜的。
其實以前在劇團工作時,我就已經非常習慣將自己的工作定位在服務業性質了。當時,我最要求自己做到的是一定要讓“某人”感到滿意,這個某人可以是任何一個人。
這是不是已經無法區分這種行為到底是出於禮貌服務的一種行為,還是發自內心的一種行為。的確很令人困惑!
噓寒問暖是基本禮儀、端茶到水是必要的行為,無止盡蔓延的結果,可能就電話往來、約會碰面、擁抱親吻,都可以變成是禮貌服務的範圍。
但請注意,這邊的禮貌服務跟所謂的禮貌,不是同樣的東西唷!簡單來說禮貌服務更包含了較多的工作需求,也就是說這邊的禮貌會比較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,你才產生而出的行為。
我發現越來越多人跟我一樣,讓自己在禮貌服務的態度表現上,越來越精進。也就是說我們其實越來越沒有情緒,在面對你所面對的人、事、物,沒有情緒可能會加速我們更快速及更輕易的使往來的人充滿愉悅感。但是,這是真的嗎?
我們是發自內心想要對別人好嗎?還是都是有目的的?
捫心自問,是不是無所求。
我想,答案可能都很悲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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